小渔村文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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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10截止】河北省第34届(猪年)迎春征联暨书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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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之缘
时间:
2018-12-18 15:49
标题:
【19.01.10截止】河北省第34届(猪年)迎春征联暨书春活动
转自:燕赵联坛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src=1 ... 3BvqQvSJnp9FaDyi6-D
*GkcYk8JF2mSLODFXyEIgWqshA-5UFWi205&new=1
为了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等重要指示,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河北省楹联学会,河北省中国书法院和天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即日起面向全国举办第34届(己亥年)迎春征联及义务书春活动。
主办单位
河北省楹联学会
河北省中国书法院
天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截稿时间
2019年1月10日
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贴近生活,创作出反映时代特色,要求作品韵律美、文词美、意境美;
2、提倡写短联,力求精益求精。
3、作品必须是原创新作,不可抄袭;
4、鼓励邮箱投联稿,书法作品需邮寄,篆书附释文;
5、每位作者限一次投稿,每人限投3副作品(多投只取前三联参评)。
6、活动欢迎自撰自书或与他人合作的联墨作品。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联稿及书法作品综合一起评奖,合作者获奖奖金各半。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获奖作者均颁发证书,名单在《河北楹联》、《燕赵联坛》微信公众平台及相关网站公布。
作品评审
所有来稿由河北省楹联学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燕赵联坛》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楹联论坛》、《中华国粹网》、《联都网》等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评审结束后,组织书法家进行书春送福活动。
媒体支持
中新社河北分社、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人物周报、《河北楹联》、《燕赵联坛》公众号、联都网、中华国粹网、中国楹联网、人物周报网等。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
hbyczl1985@126.com
投稿地址:050000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与赵陵北路交叉口西行200米北郡生活广场22号商业楼二楼 河北省楹联学会
电话0311-66638885
手机:13739771207
联系人:李老师
河北省楹联学会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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