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诗词有奖征集启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婺源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展现婺源文化魅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中共婺源县委宣传部、婺源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婺源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婺源诗词有奖征集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诗可以情飞扬、志高昂、人灵秀”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讴歌70年来祖国和婺源的巨大变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目的,通过诗词联等形式吟婺源变化、咏身边故事、颂婺源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婺源县委宣传部 婺源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婺源县诗词楹联学会 三、活动主题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以“爱党、爱国、爱家乡”为主基调,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婺源的巨大变化和人民的幸福感为素材,以亲身经历为例证,大力讴歌婺源的发展变化、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历史文化与生态之美和新时代婺源干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永远跟着共产党走、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鲜明立场和精神风貌。 四、作品要求 1.内容:所有投稿作品的创作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活动主题。 2.体裁:传统格律诗词,不含新诗、曲及自度曲。每人限投诗词联2首以内(诗、词各一)。其中:诗限律诗及八句以上古风;词限《龙榆生词谱》或《钦定词谱》内的中令、长令。 3.用韵:词限《词林正韵》,诗限《平水韵》或《中华新韵》,新韵请注明。新旧韵不得混用。 4.来稿一律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 5.请自留底稿,来搞一律不退。 五、征集方式 全国范围内诗词家、诗词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六、征集时间 2019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 七、稿酬及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评选优秀作品70首,所有获评优秀的作品均支付稿酬200元/首并颁发证书。 2.评选优秀作品工作委员会由省内外著名诗词家组成,名单另行公布。获奖名单在“魅力婺源”公众号、中国婺源网、婺源报和“虹井诗词联”公众号公布。 八、投稿方式 作品一律以电子文稿附件形式发至邮箱wyxx@163.com,主题栏注明“婺源县全国诗词有奖征集投稿”。请在作品后面注明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身份证号、银行账号、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来搞请直接粘贴在邮箱对话框内,不要以附件方式发送。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稿件,一律不予收录。 九、特别申明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主办方对本次所有入选作品有出版、雕刻、书写、悬挂、宣传等权利,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作者拥有永久署名权。 中共婺源县委宣传部 婺源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婺源县诗词楹联学会 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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