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小渔村文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诗词 对联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一粒沙

29期联诗班第十四讲E组作业贴(组长:高山流水)

 关闭 [复制链接]

0

主题

271

帖子

63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631

中级会员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超级版主论坛元老注册会员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6-8-17 22: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渔村29期对联第十四讲E组副-亭亭玉立作业:  

1.什么是正对?什么是反对?
    答:正对就是从正面相对。上下联从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去写同一个主题,或者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达、说明一个立意。上下联互补互衬,相辅相成。它们可能是一个场景,一个画面,一个故事或者一种情怀。
    正对和工对容易概念混淆,二者在格律意境等方面的要求是一致的。它们的区别仅仅是,一个是从内容上来看,一个是从词类上来分。即:正对的上下联是从事物的两个侧面来表达一个主题。而工对则是从上下联的字类是否属于同一个门类(包括邻类对)来识别。
    组成正对的上下联,通常有叠加和互补两种关系。
    1、叠加关系。
    叠加关系的正对,其特点是上下联说的是一件事,或者是一个东西。这种正对,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上下联作为映衬与被映衬而存在;另一种上下联作为某主题体现者而存在。下面分别叙述。
第一、上下联作为映衬与被映衬而存在的正对。
    2、互补关系。
    互补关系的正对,就是从两个方面去说明同一处景点、一个人物、一件事情等等。这种对式非常多,我们平常对句所用的大部分就是这类。

    反对是上下联内容相反的对仗,它们从两个相反的角度去阐述一个主题,进行对比对照,从而加强说服力。
它的优越性在于“理殊趣合”。方向不同,旨趣相合,相反相成。相对来说比正对更富于波澜。
    刘勰《文心雕龙•丽辞》曾说“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言对者,双比空词者也;事对者,并举人验者也。反对者,理殊趣合者也;正对者,事异义同者也。”

    在品读前人联作中我们会发现,有的反对上下对比很明显,有些联的正反两面表现的不明显,那么该如何来识别呢?
    1、从上下联的句意着眼,分辨它们的意思是否相反。
2、有些反对可以从它涉及的明显对比中看出。
    3、有些反对带有反义词。
4、有些反对对比鲜明,往往隐含一定的倾向性,它们或是偏重一方,或是两头并重。

    (二)如何区分反对和串对正对
     1、有选择关系的疑似反对。
     2、有转折关系的疑似反对。
     3、有互补关系的疑似反对。
    不管怎么样,最后要强调的是,反对的上下联内容,虽然章法上是从相反的两方面来说明一个事物,但其反应的主题思想却必须是一致的。

另外,还有些对联看似反对,其实是流水对。这种对一般句首都有关联词或虚词,多表选择、递进、互补、转折等关系。


2.对句练习,有时间的朋友可以试用正反两种对法,并注明用哪种对法。

种桃道士今何在【雨樵】
入户清风竟自寻       正
彩绘伊人泪两行       反
过往时光幻彩霞

世事洞明清若雪【雨樵】
修身养性淡如梅       正
今宵难忘月如勾       反

归山一忘俗名累【雨樵】
泼墨但闻玉案香     正
舀水且将凡尘清     反


微名不系随江海【雨樵】
一棹何妨忘古今     正
曲尽堪忧蹙黛眉     反

青阶独立烟花乱【雨樵】
愁绪飘飞瘦影悲       正
竹笛禁声泪眼濛        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93

帖子

30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08

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超级版主论坛元老注册会员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6-8-18 09:46: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渔村29期对联第十四讲作业:   E-11太阳  1.什么是正对?什么是反对? 正对:是在对句里同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或是两个侧面反映。可以是同一个场景,同一个主题,同一个立意或是同一种情怀。 反对:是对句上下联内容相反角度相反,却是为了表达同一个主题意思。  2.对句练习,有时间的朋友可以试用正反两种对法,并注明用哪种对法 。 种桃道士今何在【雨樵】' 前度刘郎天上来    〔正〕 无用书生饭后来【反】  世事洞明清若雪【雨樵】 文章点透放如收〔正〕 陋习成风恶如尘〔反〕  归山一忘俗名累【雨樵】' 伏案常吟词赋闲〔正〕 击缶常思往事嗔〔反〕  微名不系随江海【雨樵】 尘俗将休筑草门〔正〕 一事无成逐俗流〔反〕  青阶独立烟 花乱【雨樵〕 故友相缝妙境幽〔正〕 涩笛欲吹四野茫〔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蜀ICP备2021028321号-1|小渔村文学论坛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309号

法律顾问:王焕文律师(静飘) 葛全中律师 广东威纳氏律师事务所

GMT+8, 2025-7-22 23:21 , Processed in 0.05410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