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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20截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诗词大赛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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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2: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诗词大赛活动启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歌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和武汉经济社会发展,赞美时代新生活,特举办本次诗词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武汉诗词楹联学会
协办单位: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东湖诗社
                 江汉大学报
由以上单位负责人组成大赛活动组委会。
二、参赛方式
1、凡符合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歌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赞美时代新生活的主题,新创作的诗、词、曲、联及新诗作品(未公开发表)均可参赛。作品须拟有题目,诗、词、曲、联每人限投稿3首,新诗限投稿2首、每首不超过50行。
2、参赛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参赛作品统一投稿至whscylxh@163.com邮箱,并于稿件末尾注明联系方式。
3、大赛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三、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将于相关媒体公示。
2、获奖作品将在有关刊物发表或结集出版。
3、举行诗词朗诵会公布获奖作品并进行表彰。
4、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诗词楹联学会办公室(地址:江汉大学J01A203号)。
电话:027-84226657;
联系人:于辉,手机号:13035141589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诗词大赛”组委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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